招募暑湿感冒临床受试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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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背景: | ||||||||||
我公司正在开展清热祛暑颗粒治疗上呼吸道感染(暑湿证)的临床药理研究。本试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号为2007L05061。本临床试验符合《赫尔辛基宣言》,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,能有效地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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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对象与目的: | ||||||||||
1.符合上呼吸道感染(暑湿证)中西医诊断标准,临床表现为发热、全身酸痛、乏力、
头痛、咳嗽、流鼻涕、食欲不佳、口渴、腹胀、尿少色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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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受益与风险: | ||||||||||
| 试验期间的所有试验药物、与试验有关的诊断、实验室检查均是免费的。如果您发生了与试验有关的损伤,针对损伤的治疗也是免费的。并且,试验结束时您还将得到我们赠送的礼品。 | ||||||||||
| 自愿参加: | ||||||||||
| 一旦经研究者检查符合该项研究的入选标准,受试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临床试验。遵循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和《赫尔辛基宣言》,您参加本临床试验完全是出于自愿的,您可以拒绝参加或在任何时间退出试验,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,您的医疗待遇与权益也不会受到影响。如果试验期间您不遵守试验的规定或医生认为您不适合继续参加时,为保护您的利益,医生有权决定您是否继续参加临床试验。 | ||||||||||
| 保密: | ||||||||||
| 您参加试验的情况及试验中您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,将依照法律规定得到保护,不会泄露您的名字和身份。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医院伦理委员会、研究者、申办者或监查员等如因工作需要,按规定接触您所有的试验资料,包括病历、实验数据等外,其余人员均不可查看您的病历记录。 | ||||||||||
| 报名及联络方式: | ||||||||||
本研究于2008年5月开始,如果您与周围人有符合以上各项条件,并愿意参加本试验,请尽快就近与下列其中一家医院联系: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呼吸科、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、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、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、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呼吸科、浙江省中医院呼吸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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